困了

精神状态不太稳定的同人女

【伪全员】春天里的第一束花

或许应该叫多CP?设定扯,ooc。基本上火锅底联盟。

==================================================

春天里的第一束花 

 

 

0.

我是个小花店的小老板,在荣耀小区开店已经有四五年了。

R市是我上大学的地方,繁华的车水马龙背后,上演着无数平凡而温馨的故事。大学毕业之后,我和学长大春在学校附近的荣耀小区开了一家小花店,虽然规模不大,但凭着店里的招牌玫瑰花,也渐渐在这一带站稳了脚跟。

春天,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季节。我一边打理着今年第一批新鲜的玫瑰花,一边这样想着。这些娇艳的玫瑰,就要去充当爱情的使者了。无论是对于热恋的情侣还是我这个花店老板来说,这都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1.

平凡的早晨,往往从黄少的唠叨声中开始。

“早上好啊!吃早饭了吗?年轻人不吃早饭可不行啊我跟你说,低血糖事小,饿出胃病就事大了!我上学的时候也不爱吃早饭,不过那时候队长每天都给我带早餐,什么虾饺蟹饺小笼包灌汤包蟹黄包酱油鸡白斩鸡……哦对了还有秋葵!你知道那玩意多难吃吗!简直是人间杀器好不好!”

“呃……黄少早上好!”

“哎哎,你别不耐烦啊,这可是很重要的事!哎呦今天几号?店里进玫瑰花了呀!不错不错,真好看,队长他肯定喜欢!要我说现在的花店都太不负责任了,玫瑰花红的像打了色素似得,一点也不香,也不知道有没有农药……啊我不是说你家啊,队长总是夸你们家玫瑰特别好看特别香!”

黄少全名叫黄少天,是R市电视塔的著名主持人,我和大春都特别喜欢他。虽然,黄少他似乎有点职业病,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不过这也不能改变我是他脑残粉的事实。

但是,有时候真的有点烦呢……

他口中的队长,是他的搭档喻文州。他们俩在大学就是搭档了,那时候喻文州是相声社的社长,黄少天逗哏,喻文州就跟着,咦,哦,嗨。

我为什么会知道?忘了说了,这两位都是我同校学长,大一的时候看过他们表演,有生难忘。

现在他们俩依然还是搭档,只不过从相声社走向了更广大的舞台。喻文州也比从前更受欢迎了——从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走向了上至广场舞大妈下至学龄前小女孩通吃的大众偶像。

不过我最钦佩的不是他的睿智潇洒,而是他的眼光很好。从学生时代,到功成名就的现在,追随他的人从来只多无减。而他只是一直站在黄少天身边,认真的聆听他说的每一个字。

这么有眼光,不愧是我男神的对象!

“哎哎哎你有没有听我讲话啊!哎呦说的我嘴都干了你怎么不听呢,我都是为你好……不对等等这好像是我妈的台词啊。不管啦!给我来一束玫瑰花,要正在开的!谢谢!”

“好的给您,谢谢惠顾……还有黄少,你上班要迟到了。”

“啊啊啊居然过去这么久了吗!完了队长还在等我呀,那个什么我先走了啊回见!”

黄少风风火火的走了,远处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与他齐头并进。想必在更遥远的将来,他们也将携手同行。

 

 

2.

悠闲的上午,阳光和绿萝环绕着害羞的牵牛花舞蹈。

风铃响起,江波涛和周泽楷一起走进店里。

比起黄少天,周泽楷是真正的国民偶像。自从几年前被方明华导演在陪媳妇逛街时一眼选中,几乎是顺风顺水的在演艺圈发展起来。

作为每天都能近距离观看影帝的吃瓜路人,只能感叹一句,上帝造人真是太奇妙了。给了你完美的外表,就要抽去你能说会道的能力。而他的经纪人江波涛,却正好完美的弥补了这一缺陷。

 “hello~昨晚睡得好吗?呀,今天的玫瑰花真美,老板辛苦了。”江波涛微笑着举手打招呼。

“……”周泽楷似乎很想说点什么,纠结了好一会“……早。”

“呵呵周先生江先生早。”我就知道,让周泽楷说出一句非常完整还带修辞的句子,简直比登天还难。

“花?”周泽楷稍微侧过头看着江波涛。

“嗯?小周选了玫瑰花?”江波涛笑着“可是我觉得郁金香更适合你今天的风格哦。”

“……”周泽楷沉默不语。

“好吧……的确今天的玫瑰花很漂亮我也很喜欢,但是,今天的活动也很重要啊。”

“可是,想要。”

“那,等我们回来之后,我买一束放在小周的卧室里好不好?”

“好!”周泽楷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们付了款,约定一会儿过来取花,又一起挑选了其他的花束。

周泽楷永远那么少言寡语,而江波涛却每一次都能理解他的心意。虽然江波涛也会把话题抛给我让我不至于尴尬,但我总觉得……站在他们俩中间不大插得上话呢。

“江。”江波涛抱着一束郁金香与我告别,周泽楷突然叫住了他。

“嗯?怎么了小……”周泽楷走到那束玫瑰花前,摘下最顶端的一朵,弯腰放进了江波涛的口袋。

“花很漂亮,像你。”

我承认,现在江波涛脸红的的确跟玫瑰花一样。

他们一前一后的走出去,背影一高一矮,但谁又能说,谁的爱情更卑微呢?

 

 

3.

“请给我包一束玫瑰花!谢谢!”

柜台前没有人,只有声音响起来。但我知道,这一定是卢瀚文。

小卢今年十四岁,身高只有一米五,目前的最大目标是努力长成高个子。毕竟,他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出色的篮球运动员。

他的篮球打的真的很好。因为年龄和个头的关系,校足球队不肯收下他,于是小区的篮球场就成为了他的王国。虽然个子小,但小卢打篮球的技术比我这个大人还好,可以说打遍小区无敌手。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二十一栋的刘小别。

刘小别又称手速达人,别笑,不是你们想的那个意思。他是校篮球队的队长,以速度见长,是小卢想努力超越的人。“打败刘小别前辈,他就会让我进校队啦!”小卢是这么对我说的。

一开始,刘小别很不耐烦他的纠缠,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又发现他们开始同出同入,关系亲密起来。即使刘小别一脸不耐烦,但对待小卢的态度却明显是耐心而温柔的。

没想到,打倒刘小别前辈的愿望还没有实现,小卢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了吗?

“咳,小卢,你听我说啊,你现在这个年纪呢,还是要以学习为主……”

“诶?哦。我打篮球不耽误学习的啦!”

“不是,我不是说这个。小卢啊,我知道,青春期的男孩对异性有好感是正常的……”

“等等,噗哈哈哈老板你不会觉得我在早恋吧?”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啦!我还没有挑战刘小别前辈成功呢!今天我们学校对战体校,我要去给刘小别前辈加油!”

等等加油你带玫瑰花去?!小卢你这个逻辑是不是有点不对啊?

“可是……难道你要送玫瑰花给刘小别?”

“是呀!如果他赢了的话。如果他输了,我就赶快跑。”他吐了吐舌头。

“可是,玫瑰花是送过喜欢的人的。”

“刘小别前辈就是我喜欢的人呀!”

“这个喜欢是大人之间的喜欢,不是你对刘小别的那种喜欢!”

“可是等我们都长成大人了,不就是大人之间的喜欢了吗?”

正当我无语凝噎的时候,风铃又一次响起。

“您好,请问有玫瑰花出售吗……咦?小卢你也在?”来人正是刘小别的邻居高英杰。

“小杰你来的正好,我不是很懂你们年轻人,小卢说要送玫瑰花给刘小别!”

高英杰睁大了眼睛“咦!可是王老师说了,不许早恋呀!”

“切,那你是来干什么的?”卢瀚文不甘示弱。

“我……我……”高英杰偷偷红了脸“那,那你也不行呀!刘小别哥哥不会接受的!”

“你怎么知道?”卢瀚文问“你也喜欢刘小别前辈?”

“我没有!”高英杰否定的十分坚决。

“我知道了!你喜欢叶老师班的乔一帆!”小卢大声宣告。

高英杰把头扭过去,不过没有再反对了。

乔一帆也是二十一栋的住户,因为和高英杰年龄相近,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从我开店以来,他们俩就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乔一帆转入了叶修的班上。

不过即使不在一个班上,他们还是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对于高英杰说喜欢乔一帆,我倒是一定都不惊讶。我只是感叹,现在的小孩子啊……

高英杰把带刺的花朵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卢瀚文则大大咧咧的把花枝塞进鼓鼓的书包。

热烈的像火一样,醇香的像酒一样,即使布满荆棘,也令人趋之若鹜的美丽。少年的爱恋呀。

 

 

4.

李轩先生是我店里的常客。据隔壁电脑配件的店主说,他一个人能撑起他们店近一半的销售额。

不我不是说他很土豪,而是说,即使是从事文字工作的,键盘也不应该坏的这么快吧?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正午的太阳还没有西沉,一阵北风就卷走了温暖的空气。

我就这么看着李轩先生从我店门前走过,一遍,两遍……

“嗨,好久不见啊,哈哈……”终于他还是挠着头进来了。

明明昨天在超市还见过啊……默默腹诽,我还是笑了笑没说话。

“那个,咳咳,请问玫瑰花怎么卖?”

哦,又吵架了。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

李轩先生和吴羽策先生也算是荣耀小区的模范情侣了,虽然总是三天两头的吵架,不过吵了十年还能继续相爱,不得不说也是一种真爱。

也许是文人的情怀都特别细腻,我是理解不了他们之间的暗流涌动的。介于吴羽策先生很少出门,我对他的印象一直都是冷傲的大美人。

别问我这是什么形容词,这是他的损友方锐大大说的。

套路,都是套路。每次吵架之后,李轩都会象征性的离家出走,不过很少走出小区。不一会儿就又跑回去哄着吴羽策给他开门。

我默默的包好一束鲜花交给他,看着他萧瑟的背影慢慢远去……

 

 

5.

“这什么鬼天头哦,一会儿冷一会儿热。”说曹操曹操到,方锐大大居然也赶在今天来报道。“老板老板,你想不想听个笑话?”他眨了眨真诚的大眼睛,露出狡黠的笑容。

“嗯……关于李轩先生?”方锐大大的一大爱好就是八卦好友吴羽策。

“bingo!你知道刚才来时我看到了什么吗,简直笑死我了。

“李轩说,阿策,阿策你开门呗,外头可冷了……

“然后阿策开门了,他又说,你怎么把门开这么大,穿这么少该着凉了……然后阿策就把们关上了!

“哈哈哈这不是最好笑的你知道吗?后来他给阿策花阿策不要,说不年不节送什么花?

“你知道李轩说什么吗,他说,可是今天是星期二啊, 阿策你不觉得我今天特别二吗,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用生命在自黑啊。”我也不禁感慨。

“可是他回家有饭吃啊!我都闻到了,青椒土豆片!嘤嘤嘤老林出差不在家,没人给我做饭,我就要和他的金鱼一起殉情了!”

等等,你一个糕点师,为什么会被饿死啊!

“等林先生回来,我会转告他节哀顺变?”

方锐大大的眼神变得特别哀怨“你变了,你再也不是从前的小天使了,再也不给你带点心吃了。”

“我刚才只是开个玩笑!不过,他出差也该回来了吧?”

“是呀,今天晚上的火车。你说我带着口罩去接他,他能不能认出我来?”

想太多,你化成灰他都能认出你来。

说起来,方锐和林敬言可谓年上养成的典范,不过一不小心宠的有些过头,大概也算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

之前两人在小区合开一家小吃铺,现在已经转让给了别人,两个人各自找了份稳定的工作,倒有点开始养老的架势。

“我就想买点玫瑰花放家里,老林一进家门,砰,全是玫瑰花,他一定特别开心。”

是啊,砰,能吓出心脏病来……

“然后我还可以把他们做成吃的吃掉,就当储备粮了啊……”

对不起我居然忘了你还是和我们同一个大学毕业的……当年被食堂熏陶成什么都能吃星人。

“哦对了,张佳乐让我告诉你他订一束花让你给孙哲平送去。”

 

 

6.

张佳乐算我半个同行,虽然他是园林设计师,而我只能搞搞鲜花批发销售。

他经常在下午来我店里,跟我科普花的成长历史和各自分类。他认识几百种花,并以此为豪,曾经答应过以后退休了和我一起开花店。

我知道他是开玩笑,然而又是很认真的玩笑。自从几年前他的搭档因故退出了两人合办的公司,他变得愈发沉默,忧愁。如果他们也是像我一样的花店小老板,现在一定还过得很幸福。

他和我讲过他和孙哲平的相遇,在西部的一次探险里结识,有着同样梦想的才华横溢的少年们,勾画出“百花”这个美好的理想王国。

然而天不遂人愿,未完成的梦想过早的夭折。世界的漩涡冲刷着年少的梦想,孙哲平最终离开了他们的百花,连同与张佳乐多年的感情一起,不知所踪。

那个肆意张扬的张佳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稳重成熟,又忧郁疲乏的他。

他是个特别的客人,因为他从来不叫我修去玫瑰花枝上扎人的刺,即使偶尔会被不小心刺到鲜血淋漓。

“玫瑰花的刺,也是它美丽的一部分。”他笑着对我说,“从前的我,只懂得欣赏玫瑰花的娇艳美丽,却不懂得这美丽从来生在荆棘之上。越是美丽的花朵,越是要付出跨越荆棘的代价。而生在荆棘顶端的花朵,也会比其他的更显娇艳。”

我不知道要跨越多少荆棘才能触碰最美丽的花朵。后来,张佳乐终于辞职,孑然出走。后来,孙哲平重出江湖,却以不复当年。后来,他们终于再次相逢,却物是人非。

但是爱情还在。

张佳乐的玫瑰花的送寄人从他自己变成了孙哲平。来着邻市的鲜花快递也总是骚扰着他现在的同事。不过甭管是羡慕还是嫉妒还是恨,不可否认的是,越过荆棘,有一朵玫瑰正在他心里盛开。

 

 

7.

送走了闲聊许久的方锐,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班的,放学的,小区里又响起了生活的交响曲。

一个黑影在我门前游荡好久,我找出了剪子,锤子,还有水果刀等等……不过好在此时大春也该回来了——他最近在试图寻找稳定的客源。

“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天啊,那个人居然是城管大队韩文清大队长!我们是有证经营!真的!没有窝藏管制刀具,我这是水果刀……

高大魁梧的韩队长有点微微不好意思,带着一往无前的语气十分严厉的问我“有玫瑰花吗?”

“有!”我仿佛回到了小学课堂,面对我严肃的班主任老师……

“请问怎么卖?”他想摸一下那些鲜花,又怕摸坏一样放下了手。

我刚想回答,门口的风铃又响了起来。大春和张新杰警官一起走进来。

张新杰警官是名法医,别名是荣耀小区的时钟,每天早晨六点准时晨跑,北京时间七点五十准时打卡上班,晚上九点准时熄灯休息。

值得一提的是,他还是韩队长的同居人。

“新杰,你怎么?”韩队长有点手足无措。

张新杰扶了扶眼镜“按照时间计算,你每天二十分钟前就到家了,除去路上堵车,扶老奶奶过马路,路过商店买盐等突然情况,你今天也应该在三分钟之前到家了。我怕你遇到什么意外,所以……”

真不愧是张新杰警官啊……

“嗯,是有一点事……”韩队长居然有点窘迫。他看我一眼,我赶紧把包装好的玫瑰花双手奉上。韩队长小心翼翼的把花束交给张新杰警官“送你。”

“玫瑰花?”张新杰的表情有点困惑和天真“为什么突然送我这个?”

“……”

“……”

“……”

“我知道了。”张新杰嘴角微微扬起,比起一贯的严谨增添了不少烟火气息,他轻声道“谢谢。”

“嗯……”韩队长轻咳一声“回家?”

“嗯,回家吧,奇英说他饿了。”宋奇英是韩队长亲戚家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寄宿在他们家。

“欢迎下次光临。”大春比我淡定的多,微笑着送走客人。

“谢谢。”张新杰警官微微颔首,表情认真。

 

 

8.

平凡的一天,往往是从叶修欠揍的脸结束的。

“哟,还没关门呐?”烟头的红光在夜色里一闪一闪,叶修隔着玻璃门说话。

“叶老师怎么不进来?”大春微笑着问。

“抽完再进去呀,要不还得把我撵出来。”叶修孩子气的瞪了我一眼,哼,我不跟他一般见识。

“唉,现在的日子真不好过啊,房价居高不下,物价长得飞快,损友天天拆台,对门还秀恩爱,学生居然早恋,烟都没人给买。唉!”抽完最后几口,碾灭了烟头,他拍拍裤子走进店里。

“今天还要天堂鸟?”叶修也是位老主顾了,一年四季的天堂鸟,也不知道是纪念谁。

“不了,今儿个要玫瑰花。”叶修说这话的时候眉目都温柔起来“诶,还有没有了?”

“没有整束的了,还剩……诶?怎么就剩一朵了,刚刚还有来着。”

“一朵也行。”没修刺的玫瑰花,被他爱怜的握在手里。也许是在温暖的室内放了一天的缘故,这最后一朵玫瑰已经开到了最盛的时候,鲜艳,奔放,有点拼尽全力的凄凉。

“走了啊,不用送了。”谁要送他啊!!!!!!

这朵花是开不过明天早上了。不过我猜,也许它本来就代表着一份传达不出去的心意……

“呼……终于结束了!”随着叶修的红光悠悠飘远,一天的生意也宣告结束。

“今天很忙吧?”大春给我接了杯水。

“是啊,今年春天第一次进玫瑰花。”我放下账本,对今天的销售额很满意。

“春天里的第一束玫瑰花,真的很浪漫啊。”

“是啊。希望他们中的每一朵都能保佑这些恋人找到幸福吧……”

“对了,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你先闭上眼睛……”

END

有隐藏cp……有人猜到吗?

评论(34)
热度(158)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困了 | Powered by LOFTER